河北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汇总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件(材料),具体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可提供下载打印的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并书面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中的第三条、第四条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或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退伍证等。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驻邯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邯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对于2026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已经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应书面承诺没有被定向录取(聘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7.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8.符合岗位要求的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9.符合岗位要求的运动*证书、运动等级证书、体育教育培训证书、体育教练员上岗证书、相应经历证明。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10.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1.报考岗位要求部队服役经历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1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13.资格复审表一份(详见附件,需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下载并使用电子计算机填写打印)。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具的证明留存原件,其他证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