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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写作素材积累:守护寻常生灵 筑牢生态根基

04/12

提及野生动物保护,人们往往想到大熊猫、金丝猴等旗舰物种,却容易忽视麻雀、壁虎、斑鸠这些朝夕相伴的寻常生灵。有人认为常见动物数量繁多,可随意捕获,殊不知这种认知早已触碰法律与生态的双重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整体性工程,每一种生灵都是生态链条的重要一环,守护身边的寻常生灵,就是守护人类自身的生存家园,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寻常生灵非“无用”,皆是生态系统的基石。我国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不仅包括珍稀濒危物种,更涵盖1900余种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这些看似普通的生灵,承担着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使命:一只麻雀一年可消灭数万只害虫,守护农田收成;一条无毒蛇是田间鼠患的天然防线,减少粮食损耗;斑鸠、松鼠穿行林间,默默完成植物种子的传播,维系植被繁衍。它们虽不濒危,却如同生态系统的“螺丝钉”,一旦缺失,就可能导致链条断裂,引发连锁生态危机。

漠视寻常生灵保护,终将受到法律严惩。现实中,不少人因认知误区或侥幸心理,非法捕猎、贩卖“三有”动物,最终身陷囹圄、付出代价。北京一位六旬老人,因法律意识淡薄,私自架网捕获42只麻雀及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点颏,被依法刑事拘留。据法律专家解读,麻雀作为典型的“三有”动物,非法捕猎20只以上即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非法狩猎罪,可见“常见”绝非“可猎”的借口。无独有偶,2023年10月,牛某等人在新乡县某村农田内,采用夜间照明、猎犬追捕等禁止性方式,猎捕16只野鸡,经专业机构认定,该批次野鸡均属于受保护的“三有”动物。最终,当地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牛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用司法裁判明确传递出“法律面前无例外,寻常生灵受保护”的强烈信号。这些真实案例深刻警示我们,法律红线不容逾越,任何漠视生灵、触碰法律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

当前,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显著,重点保护物种种群稳步恢复,保护率高,但生态保护的根基仍需进一步夯实,寻常生灵的保护短板亟待补齐。生态安全从来不是遥远保护区的专属命题,更藏在我们身边的每一处角落。近年来,非法捕猎、贩卖“三有”动物的行为呈现“小、散、频”的特点,作案手段隐蔽,给监管工作带来不小挑战。2025年2月,嘉兴警方依托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查处一起全链条非法猎捕、贩卖“三有”动物案件。经查,餐馆老板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贩卖者戴某处收购珠颈斑鸠、白眉鹀等“三有”动物,而戴某的货源则来自猎捕者陈羽等人的非法捕猎行为,涉案鸟类数量达数百只。目前,徐某、戴某、陈羽等人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这一案例清晰展现了非法伤害“三有”动物行为的链条化特征,更凸显了开展全链条监管、斩断利益链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守护寻常生灵,需凝聚全社会合力,走出认知误区、织密保护网络。首先,要强化意识引导,破除“常见即无害”的错误认知,通过典型案例普法,让群众明白“三有”动物受法律保护,“不知法”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其次,要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发挥护林员、网格员的“前哨”作用,强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猎捕、运输、交易、食用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最后,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守护”的良好氛围。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生机所在,更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生态文明思想强调,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寻常生灵虽平凡,却承载着生态平衡的重任,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摒弃侥幸心理、恪守法律边界,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个生命,主动守护身边的寻常生灵,让飞鸟自在翱翔、生灵安然栖息,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在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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